question-icon 姐姐不赡养父母却要分家产,这种情况合理吗?

我家姐姐一直不赡养父母,都是我在照顾。现在父母去世了,姐姐却要和我一起分家产,我觉得她没尽赡养义务不该分,可又不太确定法律上怎么说,想问问这种情况她到底有没有权利分家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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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遗产继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这种情况下,姐姐不赡养父母却要分家产是否合理,需要从法律角度具体分析。 首先,我们要明确继承权的概念。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所以从法定继承的范围来看,姐姐作为子女,是享有继承权的。 然而,法律也考虑到了赡养义务与继承的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结合你的情况,姐姐有赡养能力却不尽赡养义务,在分配遗产时,她可能会少分或者不分。如果你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比如你照顾父母的相关费用凭证、邻居的证人证言等,证明姐姐没有尽到赡养义务,而你对父母尽了主要的赡养责任,那么在分割遗产时,你可以主张姐姐少分或者不分遗产。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通常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做出合理的判决。所以,虽然姐姐有继承权,但由于她不尽赡养义务,她不一定能和你平均分配家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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