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起债务人破产清算的情形有哪几种?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破产清算是指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由法院对债务人的全部财产进行公平清偿的程序。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引起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几种情形。
首先是债务人自愿申请破产清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简单来说,如果企业自己发现已经还不上到期的债务,而且全部资产都不够还清所有债,或者明显还不起债了,就可以主动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比如一家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因为市场竞争失败、资金链断裂等原因,欠了供应商大量货款,到了还款时间却无法偿还,同时企业的资产变卖后也无法覆盖全部债务,这种情况下企业就可以选择自愿申请破产清算。
其次是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第二款,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当债权人发现债务人到期不能还钱,就有权利向法院申请让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例如,甲公司给乙公司供应了一批货物,乙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应该在一定时间内支付货款,但到期后乙公司一直拖着不付,甲公司多次催款无果,此时甲公司就可以向法院申请乙公司破产清算。
最后是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申请破产清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七条第三款规定,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也就是说,当企业已经决定解散,但是还没进行清算或者清算还没完成,却发现企业的资产不够还债,那么负责清算的人就必须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比如一家公司因为经营期限到期而决定解散,在清算过程中发现公司的资产远远低于负债,这种情况下清算组就有义务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总之,无论是债务人、债权人还是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在符合相应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都可能引起债务人的破产清算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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