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办理结婚证的情形有哪些?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在我国,有一些情形是不予办理结婚证的。
首先,未到法定结婚年龄不予办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这是法律规定的最低结婚年龄,如果男女双方中有任何一方未达到这个年龄标准,婚姻登记机关是不会给予办理结婚证的。这一规定主要是从生理和心理成熟度等方面考虑,以保障婚姻当事人能够承担起家庭和社会责任。
其次,非双方自愿的不予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明确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如果存在一方强迫另一方结婚,或者有他人干涉的情况,婚姻登记机关会认定不符合结婚的自愿原则,不予办理结婚证。因为婚姻是基于双方自愿建立的一种法律关系,只有自愿的婚姻才可能幸福稳定。
再者,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不予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行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第一千零四十一条明确规定,我国婚姻制度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如果一方或双方在已有配偶的情况下再去办理结婚证,就构成了重婚,这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重婚不仅违反了婚姻的伦理道德,也破坏了社会的婚姻秩序,所以婚姻登记机关不会为已有配偶的人再次办理结婚证。
另外,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的不予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直系血亲是指生育自己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亲属,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指具有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即非直系血亲而在血缘上和自己同出一源的亲属,如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等。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主要是基于遗传学和优生学的考虑,以减少遗传疾病的发生,提高人口素质。
最后,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在相关法律修订前可能存在不予办理的情况,但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后,不再将此作为禁止结婚的条件。不过,如果一方在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19个最新问题
海南借条怎么写才具有法律效力?
离婚后财产分割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女方生病离婚赔偿的最高金额是多少?
夫妻联名账户离婚了该如何处理?
带货主播签的是哪种类型的合同?
轻微刮擦肇事逃逸会被拘留吗?
故意伤害他人和有意伤害有什么区别?
法律规定不得留置的财产不得留置是否正确?
无发票付款违反了什么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嫁妆有哪些司法解释?
踝关节错位工伤如何赔偿?
夫妻感情不和想要离婚该怎么办?
婚后财产如何立遗嘱书?
改电话号实名认证必须是本人吗?
医疗事故民事赔偿还能向法院起诉吗?
土地纠纷法院一般会怎么判?
湖北天门失地保要怎么办理?
合同无效撤销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个人非法集资数额巨大该如何处罚?
已为您展示了 19 个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