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不采取惩戒措施的几类情形有哪些?

我最近遇到了一些可能面临惩戒的事情,心里很担心。我想知道在法律上,有哪几类情形是不会采取惩戒措施的呢?我希望能清楚了解这些情况,看看自己的事情是否符合,也好让自己心里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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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惩戒豁免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领域,不采取惩戒措施的情形通常有多种,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无责任能力人实施的违法行为。无责任能力人主要包括不满一定年龄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不满十二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这是因为他们缺乏对自己行为的认知和控制能力,无法对其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所以一般不采取刑事惩戒措施。不过,可能会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其次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比如一些日常生活中的小摩擦、轻微的侵权行为等,如果造成的损害极小,没有达到需要法律惩戒的程度,通常不会采取惩戒措施。这种情况下,更倾向于通过调解、和解等方式来解决纠纷,以维护社会关系的和谐稳定。 再者是超过追诉时效的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了不同犯罪的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一定期限后,就不再追诉。这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性,避免因时间过长,证据难以收集等问题,导致司法资源的浪费。例如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犯罪,经过五年就不再追诉。 此外,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存在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行为也不采取惩戒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第二十一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这两种行为是为了保护合法权益而实施的,是法律所允许的自我保护和避免危险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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