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劳动合同有哪些技巧?


在劳动关系中,劳动合同是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订立一份完善的劳动合同至关重要。以下为您介绍一些订立劳动合同的技巧。 首先,要确保合同主体合法。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用人单位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劳动者必须达到法定就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这意味着在签订合同前,劳动者要确认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避免与不合法的主体签订合同,导致自身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其次,合同内容要全面具体。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必备条款,包括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这些条款详细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劳动合同的核心内容。同时,双方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但约定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再者,关于试用期的约定要合理。《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的期限、工资等方面都有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因此,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注意试用期的约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避免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损害劳动者权益。 另外,要注意合同中的格式条款。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对于格式条款要仔细阅读,对于不合理的格式条款要及时提出异议,要求用人单位进行修改。 最后,签订合同的程序要合法。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这就要求用人单位必须将签订好的劳动合同交给劳动者一份,劳动者要妥善保管自己的劳动合同,以备日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订立劳动合同需要劳动者谨慎对待,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掌握订立合同的技巧,才能签订一份对自己有利的劳动合同,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