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我准备创业开个小公司,听说有小规模纳税人这个说法。我不太清楚什么样的情况才能被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条件具体都有哪些呢?我想提前了解清楚,以便后续公司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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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这里所说的会计核算不健全,意思就是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以及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主要有以下条件: 首先,定量标准方面,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全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其次,对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然后,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为500万元(不含税销售额),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提供交通运输和现代服务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含免税、减税销售额。 另外,还有定性标准,即会计核算不健全。如果企业的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不作为小规模纳税人。 同时,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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