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我打算创业开个小公司,听说纳税有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之分。我想了解下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这样好提前规划公司的税务问题,不知道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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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这里所说的会计核算不健全,意思就是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以及相关规定,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如下: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这里“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除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也就是说,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 另外,对于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还有,自2018年5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这是国家对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标准进行的一个重要调整,让更多的企业可以享受到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政策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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