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判给前夫,前夫去世后监护人是谁?
之前离婚的时候儿子判给了前夫,现在前夫去世了,我不太清楚儿子的监护人现在是谁,是我这个亲生母亲,还是会有其他情况呢?我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展开


在这种情况下,首先要了解监护人的概念。监护人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护职责的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在您的情况中,虽然儿子之前判给了前夫,但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现在前夫去世了,而您作为孩子的亲生母亲,且如果您具备监护能力,那么您就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 当然,如果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您没有监护能力,例如您存在严重的精神疾病、经济状况极差无法保障孩子的基本生活等情况,那么就可能会按照上述法律规定的顺序,由其他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不过一般情况下,只要您有监护能力,您就是孩子的监护人。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