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作为犯罪的义务来源有哪些?
我想了解一下,在法律里不作为犯罪是怎么回事。什么情况下,一个人啥都没做却会构成犯罪呢?不作为犯罪的义务来源到底有哪些呀?能给我讲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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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作为犯罪,简单来说就是一个人本来有义务去做某件事,但他却没有做,从而导致了危害结果的发生,这种情况就可能构成不作为犯罪。 不作为犯罪的义务来源主要有以下几种: 首先是法律规定的义务。这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要求人们必须履行的义务。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如果父母拒绝抚养未成年子女,或者子女拒绝赡养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情节严重的话,就可能构成不作为犯罪。 其次是职务或业务要求的义务。这是指从事特定职务或业务的人,基于其职务或业务的要求,有义务实施一定的行为。例如,警察在执行职务时,有制止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义务;医生在工作中,有救死扶伤的义务。如果警察面对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袖手旁观,医生对危急病患拒绝救治,就可能因为违反职务或业务要求的义务而构成不作为犯罪。 再者是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这里的法律行为主要是指合同行为。当一个人通过合同约定了自己的义务时,就有责任按照合同的要求去履行。比如,保姆与雇主签订了照顾孩子的合同,保姆就有义务照顾好孩子的生活起居和安全。如果保姆因为疏忽或者故意不履行合同义务,导致孩子受到伤害,那么保姆就可能要承担不作为犯罪的责任。 最后是先行行为引起的义务。当一个人的先行行为使他人的合法权益处于危险状态时,他就有义务采取积极措施消除这种危险。例如,甲带邻居家的小孩去游泳,小孩在水中遇到危险,甲有能力救助却不救助,最终导致小孩溺水身亡,甲的先行行为(带小孩去游泳)使小孩处于危险状态,他就有义务救助小孩,不救助就可能构成不作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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