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的来源包括哪些方面?


交通事故救助基金是在交通事故中,当出现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或者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等情形时,为受害人提供及时救助的一种保障制度。下面我们来详细说说它的来源包括哪些方面。 首先,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的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资金是救助基金的重要来源。交强险是每一位机动车车主都必须购买的保险,它在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权益方面起着重要作用。从交强险保险费中按比例提取资金,能够保证救助基金有稳定的资金流入。依据《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具体的提取比例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根据救助基金收支情况确定。 其次,对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的罚款也会纳入救助基金。这是一种带有惩戒性质的资金来源。如果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不按规定投保交强险,不仅违反了法律规定,还可能使交通事故受害人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将对他们的罚款纳入救助基金,既起到了惩罚违法者的作用,又能充实救助基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再者,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依法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的资金也是其来源之一。当救助基金为受害人垫付了相关费用后,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进行追偿。这体现了公平原则,责任人最终需要承担自己应负的责任。如果责任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 另外,救助基金孳息也构成其来源。救助基金在存储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利息等孳息,这些孳息会增加救助基金的总量。 最后,社会捐款也是救助基金的来源之一。社会各界出于对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同情和关爱,可能会进行捐款。这些捐款能够体现社会的爱心和责任感,为救助基金增添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