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扣除就是不用缴税了吗?
我工资每个月扣完税没剩多少了,听说有专项扣除,不太懂这个。我想知道,有了专项扣除是不是就不用缴税了呢?我目前有子女教育和房贷方面的支出,这种情况能完全免缴个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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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扣除并不意味着就不用缴税了。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专项扣除。专项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这些扣除项目是为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考虑到个人的一些必要支出,从而减少应纳税的收入金额。比如,您每月工资收入10000元,社保和公积金等专项扣除共1000元,那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就会先从10000元中减去这1000元。 同时,还有专项附加扣除,它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以子女教育为例,如果您有一个子女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每月可以定额扣除1000元。假设您除了上述1000元专项扣除外,还有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1000元,那么您的应纳税所得额就是10000 - 5000(基本减除费用) - 1000(专项扣除) - 1000(专项附加扣除) = 30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式为: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当您的应纳税所得额为正数时,就需要按照相应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所以,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只是减少了应纳税所得额,并不一定会让您完全不用缴税。只有当扣除后的应纳税所得额小于等于零时,才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比如您每月工资收入5500元,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加起来有1000元,那么应纳税所得额就是5500 - 5000 - 1000 = -500元,这种情况下就不用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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