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侵权有哪些情形,特殊侵权的证据应该如何收集?

我遇到了疑似特殊侵权的事情,但不太清楚特殊侵权包含哪些情况。而且就算确定是特殊侵权,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去收集相关证据,怕自己收集的证据不被认可。想了解一下特殊侵权的情形和证据收集方法。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在法律领域,特殊侵权是区别于一般侵权的概念。一般侵权行为通常要求侵权人主观上有过错,而特殊侵权行为在很多情况下,即使侵权人没有过错,也要承担民事责任。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特殊侵权的情形以及证据收集方法。


特殊侵权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务侵权纠纷:这是指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比如警察在执法过程中违法使用武器,给公民身体造成伤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规定,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 产品质量损害赔偿纠纷: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里的产品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例如,购买的电器因质量问题发生爆炸,导致消费者受伤或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二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 高度危险作业损害赔偿纠纷: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经营者的责任。比如,电力公司在高压作业过程中,造成他人触电受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条有相关规定。


4.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里的环境污染包括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等。比如,工厂排放污水导致附近河流污染,影响了周边居民的生活用水和渔业生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5. 地面施工损害赔偿纠纷: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比如,施工单位在道路上挖掘沟渠,没有设置警示标志,导致行人摔倒受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有明确规定。


6. 建筑物、搁置物、悬挂物塌落损害赔偿纠纷: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比如,居民楼的窗户玻璃突然掉落,砸伤了行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有相关规定。


7. 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纠纷: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比如,宠物狗咬伤路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有规定。


关于特殊侵权的证据收集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点:


首先,及时固定证据。在侵权行为发生后,要尽快采取措施固定证据。比如,对于产品质量损害赔偿纠纷,要保留好购买产品的发票、产品说明书、产品原物等;对于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要及时对污染现场进行拍照、录像,收集污染物样本等。


其次,寻找证人证言。如果有现场目击证人,要及时获取他们的证言。证人证言可以作为证据之一,增强证据的证明力。在获取证人证言时,要注意证人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并且最好让证人以书面形式记录证言。


再次,申请鉴定。对于一些专业性较强的问题,如产品质量是否存在缺陷、环境污染的程度等,需要申请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可以作为重要的证据。在申请鉴定时,要选择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并按照鉴定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最后,收集相关的书证、物证。书证包括合同、文件、信件等;物证包括侵权产品、受损物品等。这些书证和物证都可以作为证明侵权行为的证据。在收集书证和物证时,要注意保存好原件,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总之,特殊侵权的情形较为复杂,证据收集也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方法。在遇到特殊侵权纠纷时,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20个最新问题

第四次起诉离婚但对方依旧不同意,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呢?

我现在面临第四次起诉离婚的困境,对方就是不同意离婚。我不清楚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会怎么判,也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些什么来推动离婚进程。我想了解具体该采取哪些办法,才能让法院判决离婚。

房屋出租合同一般签几年会有法律效力?

我最近想租房子,房东提出了不同的租赁年限方案,我不太清楚从法律角度看,签多少年是有效的。我希望了解具体的法律规定,以及如果超过了有效年限会有什么影响。

怀孕离婚了法院一般会怎么判?

我现在怀孕了,和老公感情出了问题,考虑离婚。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要是真离了,法院在财产分割、孩子抚养这些方面都会怎么判啊?心里没底,希望能了解清楚相关法律规定 。

婚前买房和婚后买房有什么区别?

我正打算买房,但不确定是婚前买还是婚后买。听说婚前和婚后买房在产权归属、财产分割等方面可能存在差异,我想了解一下具体的区别是什么,这些区别会对我以后的生活产生哪些影响呢?

行驶证有有效期吗?

我买了辆车,听说驾驶证有有效期,不知道行驶证有没有有效期。要是有有效期的话,到期了该怎么处理呢?很担心因为不了解规则,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所以想问问大家行驶证到底有没有有效期。

我国司法权属于哪个机关?

我一直不太清楚在咱们国家,司法权到底是由哪个机关来行使的。平常感觉法院在审判案子,检察院也参与很多法律相关事务,就想弄明白司法权确切归属哪个机关,是单一机关还是多个机关呢?

旅游签证提供大额存单后能拿回来吗?

我申请旅游签证时按要求提供了大额存单,现在签证已经办好了,不知道之前提供的大额存单能不能拿回来,也不清楚在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想了解下我有没有权利拿回我的大额存单。

无证驾驶农用车被撞需要负什么责任?

我无证驾驶农用车时被撞了,现在心里特别慌,不知道这种情况自己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也不清楚在事故里,我无证驾驶这个行为会对责任判定有多大影响,想了解下相关的法律规定,看看自己到底要负什么责任。

离婚快速办理的流程是什么?

我和另一半感情破裂,想尽快办理离婚。但不清楚快速办理离婚有哪些流程,是直接去民政局就行,还是有其他手续?希望了解整个过程,好尽快处理好离婚这件事。

工资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我被公司辞退了,听说能拿到工资补偿金,但不知道具体咋算。我每月工资不固定,有基本工资还有绩效奖金。想问下这工资补偿金到底按啥标准算,是只算基本工资,还是把绩效啥的都算上,有啥法律依据不?

税息前营业利润率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我在做公司财务分析时,需要用到税息前营业利润率这个指标,但我不知道它的计算公式是什么。想了解下这个公式是怎么构成的,以便准确计算这个指标来评估公司的经营状况。

法院判的准核追溯是什么意思?

我收到法院判决书,里面提到了准核追溯,我不太懂这个词到底是什么意思。它会对我的案件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呢?我想弄清楚这个概念,好明白后续该怎么做。

二类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何办理?

我打算开一家经营二类和三类医疗器械的公司,但是不清楚具体要怎么去办理这两个类别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不知道办理流程是怎样的,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有哪些注意事项。希望懂行的朋友能给我讲讲。

灵活就业退休后独生子女费怎么办理?

我是灵活就业人员,现在到了退休年龄。之前响应国家号召只生了一个孩子,听说退休后有独生子女费,但不知道该怎么办理。想了解下办理的流程、需要准备什么材料,以及去哪里办理这些问题。

公司社保欠费补缴后是否影响生育险报销?

我所在的公司之前社保欠费了,后来进行了补缴。我正准备申请生育险报销,不知道公司社保欠费补缴这个情况会不会对我的生育险报销产生影响呢?我很担心因为这个报销不了或者报销金额受影响,想了解下具体的规定。

借钱后对方起诉,我会被要求一次性还清吗?

我之前找别人借了钱,现在对方要起诉我还钱。我目前经济状况不太好,没办法一下子拿出那么多钱一次性还清。我就想知道,要是对方起诉到法院了,法院会不会直接判我一次性把钱都还清啊?

医保断交一个月后继续交是否有影响?

我医保断交了一个月,现在打算继续交。不知道这断交一个月会不会对医保使用、报销之类的有影响,也不清楚后续继续交上后,之前断交的会不会有什么遗留问题,想了解下医保断交一个月后接着交到底有啥影响。

机票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我最近出差买了机票,公司财务说要增值税专用发票才能报销。我就想问问,机票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规定,希望能得到准确解答。

试用期员工辞职工资如何发放?

我在一家公司试用期工作了一段时间,现在打算辞职。但我不知道这段试用期的工资该怎么发放,是和正式员工一样按月发,还是有其他规定?也不清楚会不会克扣我的工资,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试用期员工辞职工资发放是怎么规定的。

离婚起诉状中财产部分怎么写才有效?

我打算起诉离婚,涉及到财产分割问题,不知道在离婚起诉状里财产部分该怎么写才能保证有效,担心写不好影响自己的权益,想了解具体的书写方法和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