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什么?
我买了套房子,听说有购房专项附加扣除,但不清楚具体的扣除标准是怎样的。想知道这个扣除标准是按什么来定的,是房子价格、面积,还是其他因素?具体能扣除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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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专项附加扣除,简单来说就是国家为了减轻纳税人购房的经济负担,允许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对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等相关支出进行扣除。这里主要涉及到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这两个方面的专项附加扣除。 对于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这里的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根据不同的城市,扣除标准有所不同。按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除上述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不能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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