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通俗来讲,就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下面为您详细介绍该罪的立案标准。 首先,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那么,什么样的情形属于“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呢?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以下几种情况会被认定为情节严重从而达到立案标准。 一是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比如说,被告明明有一套房产,在法院判决其向原告支付赔偿款后,却偷偷将房子过户给他人,导致法院无法执行其财产来履行判决。 二是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例如,在借贷纠纷中,担保人用自己的车辆为债务人做担保,在法院判决债务人还款后,担保人却将车辆卖掉,使得判决无法执行。 三是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比如,银行接到法院要求冻结被执行人账户的协助执行通知后,却不配合,导致账户资金被转移,判决无法执行。 四是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这种情况是比较恶劣的,涉及到公权力的滥用。 五是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这是一个兜底条款,由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案件情况来判断。如果行为人只是暂时没有能力执行,或者有合理的原因未能及时执行,一般不构成此罪。只有当行为人有能力执行却采取各种手段故意不执行,并且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会被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总之,如果遇到有人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情况,要及时向法院反映,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符合立案标准,以维护司法的权威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