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恶意欠薪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我是个打工的,老板一直拖着工资不给,我听说这可能是恶意欠薪罪。我想知道恶意欠薪罪的立案标准到底是啥样的,这样我就能清楚老板是不是犯了这个罪,我也好采取合适的办法讨回我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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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恶意欠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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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欠薪罪,在法律上正式名称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下面来详细介绍其立案标准: 首先,从行为主体上看,该罪的主体是负有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义务的自然人和单位。这里的单位涵盖了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自然人则包括雇主等。例如,一些小作坊的老板或者包工头,如果他们有支付工资的义务却不履行,就可能成为该罪的主体。 其次,行为表现方面,要有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的行为。转移财产就是把公司或者个人的资金、资产等转移到其他地方,让劳动者没办法拿到应得的工资。逃匿则是老板直接跑掉,找不到人了。有能力支付却不支付就是明明有足够的钱来支付工资,却故意拖欠。 关于数额标准,根据相关规定,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或者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不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最后,从时间和后果上看,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才构成犯罪。也就是说,当劳动者去相关政府部门投诉后,政府部门责令老板支付工资,老板还是不支付,就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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