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的确定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致残,不仅影响了其以后的生活能力,而且影响了其获取经济收入的能力,为了维持生活,需要对其进行生活补助,由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这项生活补助费用进行的赔偿。 确定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的标准,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伤残等级,这是计算残疾赔偿金的重要依据。一般要由专业的鉴定机构依据相关标准对受害人的伤残程度进行评定,划分为十个等级,从一级(最严重)到十级(相对较轻)。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着不同的赔偿系数,一级伤残的赔偿系数为100%,二级为90%,以此类推,十级为10%。 其次是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这个标准是根据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来确定的。之所以区分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是考虑到两者在收入水平、生活成本等方面存在差异。不过,在一些情况下,如果农村居民能证明其在城镇居住、工作满一定时间等符合相关条件,也可以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 最后是赔偿年限,一般按照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也明确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总之,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的确定是一个综合考量的过程,要准确计算这一赔偿金额,需要结合具体的伤残等级、当地收入标准以及赔偿年限等因素,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