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是如何规定的?


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规定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它直接关系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否依法获得国家赔偿。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也就是说,当你意识到自己的人身权或财产权被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侵犯时,就开始计算这两年的时效了。不过,如果在这个过程中你处于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的状态,这段时间是不计算在这两年时效内的。 举个例子,假如你在2023年1月1日知道自己的财产被某国家机关违法扣押,那么正常情况下,你应该在2025年1月1日前提出国家赔偿请求。但如果在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5月1日期间你被羁押了,那么这三个月是不计算在时效内的,你的时效截止时间就会相应往后顺延。 其次,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这意味着如果在时效快到期的最后六个月内,出现了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战争等)或者其他障碍(如突发重大疾病等)导致你无法行使请求权,那么时效就会暂时停止计算。等这些阻碍因素消除后,时效接着继续计算。 最后,如果赔偿请求人超过时效提出赔偿请求,可能会面临国家机关不予受理的风险。因为法律设立时效制度,是为了促使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所以,一旦超过时效,你可能就无法通过法定程序获得国家赔偿了。 总之,了解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规定对于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在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后,要及时关注时效问题,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赔偿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