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国有土地征收怎么补偿?

我家的房子在国有土地上,现在政府说要征收。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征收是怎么补偿的,是按面积还是有其他标准?补偿的范围包括哪些?会不会只给很少的钱?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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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征收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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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征收补偿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它涉及到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国有土地征收补偿的相关内容。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征收补偿的对象。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也就是说,补偿是给房屋的所有权人的。 接着,来看补偿的范围。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关于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该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对于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具体的标准和方式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比如,有些地方会提供周转用房,有些地方则会给予一定的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 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该条例第二十三条,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在整个征收补偿过程中,被征收人享有一定的权利。例如,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如果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总之,国有土地征收补偿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标准,被征收人要了解自己的权益,在遇到问题时,及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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