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动产浮动抵押制度的立法现状如何?


动产浮动抵押是一种特殊的抵押制度,在企业融资等方面有着重要作用。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我国动产浮动抵押制度的立法现状。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动产浮动抵押的概念。简单来说,动产浮动抵押就是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等动产抵押,当发生约定的情形时,抵押财产才得以确定。这种抵押方式的好处在于,抵押人在正常经营活动中可以自由处分抵押物,不影响其日常生产经营。 我国动产浮动抵押制度的主要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六条规定:“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抵押财产确定时的动产优先受偿。”这一规定从法律层面确立了动产浮动抵押制度,为其在实践中的应用提供了基本的法律框架。 从立法目的来看,动产浮动抵押制度旨在促进企业融资,特别是对于一些中小企业而言,它们的固定资产相对较少,而流动资产在生产经营中占据重要地位。通过动产浮动抵押,这些企业可以利用其现有的和未来的动产进行融资,拓宽了融资渠道,有利于企业的发展壮大。 然而,我国动产浮动抵押制度在立法上也存在一些有待完善的地方。一方面,对于抵押财产的确定标准和程序规定得还不够细致。在实践中,当出现约定的情形导致抵押财产确定时,如何准确界定哪些动产属于抵押财产,可能会存在一定的争议。另一方面,对于抵押权人的保护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由于抵押人在正常经营活动中可以自由处分抵押物,这可能会导致抵押财产的价值减少,从而影响抵押权人的利益。 此外,动产浮动抵押的登记制度也需要进一步优化。虽然《民法典》规定了动产浮动抵押应当办理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但在实际操作中,登记的效力、登记的程序以及登记信息的查询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动产浮动抵押制度的实施效果。 综上所述,我国动产浮动抵押制度在立法上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为企业融资提供了新的途径。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以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