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逃资金罪的追诉时效是多久?


抽逃资金罪,在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表述为抽逃出资罪,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追诉时效是指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究犯罪或者侵权行为的有效期限。犯罪行为已经超过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其法律责任;如果已经被追究了法律责任,该案件应当予以撤销。这是为了督促司法机关及时行使职权,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 关于追诉时效的期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对于抽逃出资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由此可知,抽逃出资罪的法定最高刑为五年有期徒刑。按照《刑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其追诉时效为五年。也就是说,犯罪行为发生后,如果在五年内没有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超过五年后就不再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 追诉时效的计算起始时间,依据《刑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例如,抽逃出资的行为是一次性完成的,那么从抽逃出资行为完成之日起开始计算追诉时效;如果抽逃出资行为是持续进行的,那么从抽逃出资行为结束之日起计算追诉时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