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的追诉时效是多长时间?


职务侵占罪,通俗来讲,就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要确定职务侵占罪的追诉时效,首先得了解一下追诉时效的概念。追诉时效是指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司法机关有权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超过了这个期限,就不能再追究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职务侵占罪的量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那么,结合上述法律规定来确定职务侵占罪的追诉时效。如果职务侵占数额较大,法定最高刑为三年有期徒刑,其追诉时效就是五年。也就是说,从犯罪行为发生之日起,在五年内司法机关有权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如果职务侵占数额巨大,法定最高刑为十年有期徒刑,追诉时效就是十年。要是职务侵占数额特别巨大,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追诉时效则为二十年。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此外,如果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也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