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十万元公款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我想知道如果有人贪污了十万元公款,从他贪污行为发生开始,到法律不再追究他责任的这段时间是多久。我不太清楚法律对于这种金额的贪污犯罪,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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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诉讼时效。在法律里,诉讼时效指的是司法机关对犯罪行为进行追诉的有效期限。如果超过这个期限,一般情况下就不再对犯罪人进行刑事追诉了。 对于贪污罪的量刑和对应的诉讼时效,我国《刑法》有明确规定。《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了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接下来看看贪污十万元公款对应的量刑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贪污十万元属于“数额较大”的范围,其法定最高刑为三年有期徒刑。按照《刑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不再追诉。所以,贪污十万元公款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五年。 不过,这里还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注意。《刑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也就是说,如果司法机关已经立案或者被害人依法提出控告而应立案未立案的,即便过了五年,仍然可以对犯罪人进行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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