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一千元物品的追诉时效是多久?
我之前发现家里少了一千元的物品,当时没在意。最近突然想起来,不知道现在还能不能追究盗窃者责任。想问下像盗窃一千元物品这种情况,追诉时效是多久呢?
展开


在探讨盗窃一千元物品的追诉时效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追诉时效的概念。追诉时效是指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究犯罪或者侵权行为的有效期限。犯罪行为已经超过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其法律责任;如果已经被追究了法律责任,该案件应当予以撤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对于盗窃一千元物品的量刑,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由于盗窃一千元物品属于“数额较大”的情形,法定最高刑一般为三年有期徒刑,而三年有期徒刑属于“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范围。所以,依据《刑法》第八十七条,其追诉时效为五年。也就是说,在盗窃行为发生后的五年内,司法机关有权对该盗窃行为进行追诉;如果超过五年,一般情况下就不再追究刑事责任了,但存在特殊情况需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除外。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