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组织黑社会及其他犯罪的追诉时效是怎样的?

我之前参与过一个疑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活动,之后没再参与。现在很担心会不会因为之前的事被追究责任。想了解一下,像组织黑社会这种犯罪以及相关其他犯罪,追诉时效是怎么规定的呢,过了多久就不会再被追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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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犯罪追诉时效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追诉时效是指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司法机关有权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超过这个期限,除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必须追诉的以外,都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对于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若其法定最高刑为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结合上述规定,追诉时效为十五年;若法定最高刑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追诉时效为十年;若法定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等,追诉时效为五年。 对于其他犯罪的追诉时效,同样按照《刑法》第八十七条,根据该犯罪的法定最高刑来确定。并且,如果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另外,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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