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的追诉时效是怎样规定的?
我想了解一下刑事案件的追诉时效问题。我朋友之前可能涉及一起刑事案件,但一直没被发现。我想知道过了多久之后就不会再被追究刑事责任了,追诉时效是怎么计算的,不同的犯罪情节追诉时效一样吗?
展开


刑事案件的追诉时效,简单来说,就是司法机关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如果超过这个期限,一般就不再追究刑事责任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这里的“法定最高刑”,并不是实际判处的刑罚,而是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对应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该犯罪的量刑幅度中的最高刑。比如,某个犯罪对应的量刑幅度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那么它的法定最高刑就是三年,追诉时效就是五年。 同时,《刑法》第八十八条还规定了不受追诉期限限制的情况。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另外,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