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在夫妻一方名下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最近在考虑买房,我出大部分钱,但由于一些原因只能写另一半的名字。担心以后要是有变故,这房子我有没有份,所以想了解下房子只在夫妻一方名下,到底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呢,是怎么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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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在夫妻一方名下是否算共同财产,要分多种情况来看。 首先得明白夫妻共同财产这个概念,它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这些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即便只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一般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夫妻双方用共同的收入,像工资、奖金等支付房款,不管写谁的名字,房子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但也有特殊情况,如果是一方在婚前用自己的个人财产全资购买的房子,并且只登记在自己名下,那这房子就属于该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另外,如果是婚后一方通过遗嘱或者赠与合同明确只归自己的房产,同样属于这一方的个人财产,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总之,不能单纯依据房子登记在谁名下判断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要结合购房时间、资金来源、是否有明确约定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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