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讨加班工资的时效是多长时间?
我之前在一家公司上班,经常加班但公司一直没给加班费。现在我已经离职了,想追讨之前的加班工资,不知道有没有时间限制,想了解下追讨加班工资的时效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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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讨加班工资的时效问题涉及到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 首先,要明确“时效”的概念。在法律领域,时效是指法律规定的某种事实状态经过法定时间而产生一定法律后果的制度。就追讨加班工资而言,它是规定劳动者在多长时间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主张自己的加班工资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劳动者如果发现自己的加班工资被拖欠,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这个情况的那一天开始,在一年之内要去申请劳动仲裁来追讨加班工资。 不过,这里存在特殊情况。如果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上述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加班工资属于劳动报酬的范畴,所以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还存在的时候,劳动者随时可以追讨加班工资,没有一年的时间限制。但是,一旦劳动关系终止,劳动者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 例如,小李在某公司工作期间,公司一直拖欠他的加班工资。只要小李还在该公司工作,也就是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他任何时候都可以追讨加班工资。而如果小李从公司离职了,那么他就需要在离职之日起一年内申请仲裁追讨加班工资,否则可能会因为超过时效而面临败诉的风险。 总之,劳动者在追讨加班工资时,要清楚自己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状态,按照法律规定的时效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对时效问题有疑问,也可以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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