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专利无效的法定理由有哪些?

我申请了一项专利,最近有人提出要宣告我的专利无效。我不太清楚专利无效的法定理由到底有哪些,想了解一下,好判断对方提出的理由是否合理,避免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
展开 view-more
  • #专利无效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专利无效是指在专利授权后,因法定原因,由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制度。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专利无效的法定理由。 首先,从专利的主体资格方面来看,如果专利的申请人不具备申请资格,那么该专利可能会被宣告无效。例如,一项发明创造是职务发明,按照法律规定,职务发明的专利申请权属于单位,但如果发明人未经单位同意,以自己的名义申请了专利,那么这个专利就可能因为主体资格问题而被宣告无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条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其次,专利的客体不满足法定要求也是常见的理由。比如,该发明创造不属于专利法所保护的范围。我国专利法规定,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等不授予专利权。如果一项所谓的“专利”是关于科学发现的内容,那它就不能获得有效的专利授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五条对此有明确规定。 再者,专利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也会导致专利无效。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另外,专利文件撰写存在问题也可能导致专利无效。例如,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或者说明书没有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使得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不能实现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规定,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最后,专利的申请违反了法律规定的程序也会引发专利无效。比如,申请人在申请专利过程中存在隐瞒重要事实、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五条规定,依照专利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应当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和必要的证据一式两份。无效宣告请求书应当结合提交的所有证据,具体说明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并指明每项理由所依据的证据。 综上所述,当存在上述这些法定理由时,相关主体可以依法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专利无效宣告请求。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