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定解除是怎样的?

我和一家公司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现在遇到了一些情况,我想了解在哪些法定情形下可以解除这个合同。不知道法律对于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定解除是如何规定的,我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能合法地解除合同,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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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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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定解除是指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行使解除权,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五十四条规定了出租人或承租人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定情形。对于出租人而言,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一是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让、抵押、质押、投资入股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的。因为在融资租赁合同中,租赁物的所有权一般归出租人所有,承租人只有使用权,若承租人擅自处分租赁物,就侵犯了出租人的权益,此时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二是承租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数额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的。租金支付是承租人的主要义务,如果承租人长期拖欠租金,会损害出租人的经济利益,在出租人进行催告并给予合理期限后仍不支付,出租人便可以解除合同。 对于承租人来说,租赁物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毁损、灭失,且不能修复或者确定替代物的,承租人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这是因为租赁物是承租人使用收益的对象,如果租赁物毁损灭失且无法修复或确定替代物,那么承租人签订合同的目的就无法实现,此时赋予承租人解除合同的权利是合理的。 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定解除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无论是出租人还是承租人,在行使法定解除权时,都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避免引发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同时,在解除合同后,双方还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处理相关的善后事宜,如返还租赁物、支付已使用期间的租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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