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子女是否能够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我是继子女,现在继父母去世了,留下了一些遗产。我不太清楚自己有没有权利继承这些遗产,也不知道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所以想问问,继子女到底能不能继承继父母的遗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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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继子女是否能够继承继父母的遗产,需要依据具体的情况来判定。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什么是继子女和继父母。简单来说,继子女是指夫与前妻或妻与前夫所生的子女;继父母则是指子女对母亲或父亲的后婚配偶的称呼。一般情况下,只有形成了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和继父母,才会产生和亲生父母子女间相同的权利和义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也就是说,如果继子女和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扶养关系,那么继子女就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可以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那么,如何认定是否形成了扶养关系呢?一般来说,如果继子女在继父母的抚养教育下成长,继父母为继子女提供了生活、教育等方面的支持;或者继子女在成年后,对继父母进行了赡养照顾,在经济上给予帮助、在生活上给予照料等,这些都可以认定为形成了扶养关系。例如,继父母在继子女未成年时,供其读书、生活,承担了主要的抚养费用;或者继子女在继父母年老体弱时,长期照顾他们的生活起居等。 然而,如果继子女和继父母之间没有形成扶养关系,那么继子女通常是不能继承继父母遗产的。比如,继子女一直由生父母抚养,和继父母很少有生活上的交集,没有接受过继父母的抚养,也没有对继父母进行赡养,这种情况下,继子女就不享有对继父母遗产的法定继承权。 此外,如果继父母立下了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表示将遗产留给继子女,那么即使他们之间没有形成扶养关系,继子女也可以依据遗嘱继承继父母的遗产。因为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只要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实质要件,就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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