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的步骤有哪些?


协议离婚,指的是夫妻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并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然后通过行政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协议离婚的步骤。 首先是申请阶段。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这里所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的规定,即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接着进入受理环节。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这是按照婚姻登记的相关规定来执行的,确保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 然后是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一冷静期的设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的规定,目的是给予夫妻双方更多的时间思考和冷静,避免冲动离婚。 再之后是审查环节。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审查的依据同样是《民法典》以及婚姻登记的相关规定,确保离婚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且相关事项处理得当。 最后是登记(发证)阶段。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经过上述完整的流程,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正式解除。 总之,协议离婚有明确的法律步骤和要求,每一个环节都有相应的法律依据和规定。夫妻双方在办理协议离婚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以确保离婚程序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