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管局提交资料后是喊开发商自己做件吗?

我买了套房子,去房管局提交了相关资料。工作人员说后续的事情,我有点搞不清楚是不是让开发商自己去做相关的手续啊。我不太了解这流程,也不知道到底该谁来处理接下来的事情,想问问是不是房管局提交资料后就该开发商自己做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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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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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产交易和登记过程中,“做件”通常指的是办理具体的房产登记手续,包括资料整理、提交申请、审核等一系列流程。 从一般情况来看,房管局接收资料后,是否由开发商来继续完成后续的做件工作,需要分不同情形。一方面,如果购房合同中有明确约定,例如约定开发商有协助购房者办理产权登记等相关手续的义务,那么在房管局接收资料后,开发商通常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完成后续的做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合同一旦成立生效,双方都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另一方面,如果合同没有相关约定,按照法律规定和行业惯例,购房者是房产登记的申请人,原则上购房者有义务完成后续的做件工作。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很多开发商为了提升服务质量和促进销售,会主动协助购房者完成产权登记等做件工作。此外,《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这表明,即使没有合同约定,开发商也有协助购房者办理产权登记的法定义务。所以,房管局提交资料后是否由开发商自己做件,不能一概而论,需要结合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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