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做伤残鉴定,拿病历去起诉是否有用?
我遇到个事儿,和别人起冲突受了伤,还没去做伤残鉴定,手里只有病历。我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不知道光拿着病历去法院起诉有没有用,能让对方赔偿我的损失不?心里没底,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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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没做伤残鉴定仅拿病历去起诉是否有用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理解伤残鉴定和病历各自的作用。病历是对患者疾病发生、发展、诊断、治疗情况的客观记录,它能反映受伤当时的状况、治疗过程等信息。而伤残鉴定是指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的过程,它能确定伤残等级,直接关系到赔偿的数额和项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从这些条件来看,只要你有明确的被告,有因为受伤想要让对方赔偿等具体诉讼请求,并且有病历能说明事情的基本事实,那么是可以去法院起诉的,法院一般也会受理。 然而,在诉讼过程中,如果你的诉求涉及到伤残赔偿等与伤残程度相关的赔偿项目,仅仅有病历是不够的。因为病历不能直接证明伤残等级,而赔偿金额通常是根据伤残等级来计算的。比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来确定。没有伤残鉴定确定伤残等级,法院难以准确判定赔偿金额,可能不会支持你关于伤残赔偿的诉求。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建议你还是先去做伤残鉴定,这样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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