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销赃检察院多久没有起诉就算没事了?
我被怀疑销赃,现在案件到了检察院。我心里很不安,一直担心这件事。我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检察院在多长时间内如果没有对我进行起诉,那我是不是就不用再为这事担惊受怕了,能算没事了呢?
展开


在法律上,销赃行为对应的罪名一般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关于检察院多久没有起诉就算没事,这涉及到刑事诉讼中的审查起诉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如果检察院认为案件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也就是说,如果案件简单,检察院一般应在一个月内作出起诉或者不起诉的决定;重大、复杂案件,最长一个半月内作出决定。但要是经过两次补充侦查,整个审查起诉的时间可能会延长。如果超过上述规定的审查起诉期限,且检察院没有作出起诉决定,通常可以认为犯罪嫌疑人暂时摆脱了被起诉的风险。不过,如果后续发现新的证据,符合起诉条件,检察院仍有可能再次启动起诉程序。所以,不能简单地认为过了某个期限就绝对没事了。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