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死者财物是属于侵占还是盗窃呢?


在探讨拿死者财物究竟是侵占还是盗窃之前,我们先来分别了解一下侵占和盗窃这两个法律概念。 侵占,简单来说,是指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这里强调的是对已经处于自己合法控制范围内的财物进行非法占有。 盗窃则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盗窃行为的核心是通过秘密的方式获取他人控制下的财物。 对于拿死者财物的情况,司法实践中需要根据不同情形来判断。 如果是在特定的场合,比如在医院病房,死者刚刚去世,其财物还处于家属或者医院的管控之下,此时拿走财物的行为很可能被认定为盗窃。因为在这种情况下,财物并非处于无人管控的状态,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拿走财物,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 若死者死亡时间较长,财物已经脱离了他人的管控范围,例如在荒郊野外发现一具死亡已久的尸体,拿走其财物的,可能更倾向于认定为侵占。因为此时财物类似于遗忘物或者无主物,行为人将其占为己有,拒不交还时,符合侵占罪的特征。 总之,判断拿死者财物是侵占还是盗窃,关键在于财物在被拿取时的管控状态以及行为人获取财物的方式。这需要结合具体的案件事实和证据,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综合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