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深圳离婚协议需要盖什么章?

我在深圳,准备和老公协议离婚。听说离婚协议要盖章才有效,但不清楚具体要盖什么章。我担心章盖不对,影响离婚协议的效力,想了解一下深圳这边离婚协议到底要盖什么章,有没有特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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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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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圳,离婚协议盖章的情况需要根据不同阶段和场景来确定。 首先,在夫妻双方签订离婚协议时,这个协议本质上是夫妻双方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的一种约定,是基于双方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形成的民事合同。在这一阶段,离婚协议并不需要加盖任何章,只需要夫妻双方亲自签字,协议即成立。这里的签字就代表着双方对协议内容的认可和同意。从法律原理上讲,合同遵循意思自治原则,只要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一致,合同就具有一定的效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离婚协议一般以书面形式呈现,双方签字后,就符合合同成立的基本要件。 然后,当夫妻双方携带离婚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时,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离婚协议进行审查。如果协议符合要求,婚姻登记机关会为双方办理离婚手续,并在离婚证书上加盖婚姻登记专用章。但要注意的是,这个章并不是盖在离婚协议上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离婚登记的相关规定,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最后,如果离婚后,因离婚协议产生纠纷,需要到法院进行诉讼。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如果需要对离婚协议进行司法确认或者作为证据使用,法院并不会在离婚协议上盖章。法院会依据法律和事实进行判决。如果一方拿着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或者调解书,这具有与离婚证同等的法律效力,但同样不存在在离婚协议上盖章的情况。总之,一般情况下深圳的离婚协议不需要盖章,关键在于双方签字以及婚姻登记机关的登记或者法院的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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