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书需要盖哪里的章?
我和另一半打算协议离婚,已经写好了离婚协议书,但是不清楚这个离婚协议书要盖什么地方的章,是自己签字就行,还是得去某个部门盖章呢?希望了解具体该盖哪里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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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协议离婚的过程中,离婚协议书本身不需要特定部门盖章,夫妻双方签字确认即可生效。但是需要明确的是,离婚协议书只有在夫妻双方办理离婚登记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这里强调的是签订书面协议,也就是夫妻双方签字确认。 当夫妻双方携带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时,经过冷静期等法定程序,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夫妻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离婚证是由婚姻登记机关加盖印章,它是证明夫妻双方婚姻关系解除的法定凭证。而离婚协议书主要是夫妻双方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的内部约定,重点在于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和签字确认,并不需要额外盖章,但在办理离婚登记时需提交给婚姻登记机关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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