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需要盖章吗?
我打算和老公协议离婚,我们自己写了离婚协议,里面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这些事都商量好了。但我有点疑惑,这离婚协议需不需要盖章呢?是要盖什么章?不盖章会不会影响协议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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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离婚协议的概念。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所达成的书面协议。它主要是夫妻双方之间的约定,体现的是双方的真实意愿。 关于离婚协议是否需要盖章这个问题,从法律层面来讲,离婚协议并不需要盖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这里重点强调的是夫妻双方的签字。也就是说,只要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上签字,并且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这份协议在夫妻双方之间就是有效的。 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不需要加盖任何官方印章。当夫妻双方签订好离婚协议后,需要携带该协议以及相关证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离婚协议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发给离婚证。此时,离婚协议的内容会受到法律的保障和监督执行。不过,虽然离婚协议本身不需要盖章,但婚姻登记机关会在离婚证上盖章,以此来证明双方婚姻关系的解除。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离婚协议不需要盖章,但在签订时一定要确保内容合法、公平,是双方经过充分协商、真实自愿的结果。这样才能在后续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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