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否能起到法律作用?
我和另一半打算协议离婚,已经起草了离婚协议书,但不确定它有没有法律作用。我们在协议里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都做了约定,就怕签了之后没效力,想知道离婚协议书到底能不能起到法律作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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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是能起到法律作用的。 首先,我们来理解一下离婚协议书是什么。简单来说,它是夫妻双方在自愿离婚的基础上,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书面协议。它是双方意思的真实表达,并且明确了离婚后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从法律依据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这表明法律认可了离婚协议书在协议离婚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 不过,离婚协议书要真正发挥法律作用,还需要满足一些条件。其一,协议的内容必须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如果一方是在被欺骗或者被强迫的情况下签订的协议,那么该协议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其二,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例如,不能通过协议逃避夫妻共同债务,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三,离婚协议书生效需要经过法定程序。即夫妻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后,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的冷静期,双方再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此时离婚协议书才正式生效。如果只是签订了离婚协议书,但没有完成离婚登记手续,那么协议不发生法律效力。 综上所述,只要离婚协议书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并经过法定程序,它就能起到法律作用,对夫妻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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