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机关征收残保金的范围包括哪些?
我开了一家小公司,最近收到通知说要缴纳残保金,我不太清楚税务机关征收残保金的范围到底是怎样的。我想知道哪些企业或者情况需要被征收残保金,是所有企业都要交吗?还是有什么具体的界定标准呢?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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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保金,也就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缴纳的资金。 税务机关征收残保金的范围主要依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一般来说,在我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 如果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就应当缴纳保障金。这里的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不管是国有企业、民营企业,还是外资企业等,也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不过,对于一些特殊情况也有相应规定。比如,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业,免征保障金。 此外,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未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用人单位所在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倍(含)的,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征保障金;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计征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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