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我是一名退役士兵,打算自己创业搞个体经营。但不太清楚在税收方面国家对我们退役士兵有没有什么优惠政策,能具体减免哪些税,减免的幅度是多少,这些优惠政策有没有时间限制和其他条件要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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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税收优惠政策,是国家为了鼓励退役士兵自主创业而出台的一项利好举措。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在优惠内容方面,根据《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20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 其次,这里的增值税,简单来说就是对商品在流通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所征收的一种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为了加强城市的维护建设,扩大和稳定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来源而征收的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则是用于发展地方教育事业的专项资金。个人所得税就是对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税。 最后,享受该政策,要求退役士兵在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时要按规定进行申报,并且要留存好相关的退役证明等资料以备查验。如果你符合条件,在进行税务申报时,就可以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税收减免,这能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你的创业负担,助力你更好地开展个体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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