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学校课后服务费是否需要纳税?
我家孩子在公办学校上学,学校现在有课后服务,会收取一定的费用。我想了解下,公办学校收的这笔课后服务费需不需要纳税呢?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规定,怕学校乱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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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弄清楚公办学校课后服务费是否需要纳税,得先了解相关税收规定以及公办学校课后服务的性质。 从税收规定来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缴纳增值税。而对于教育服务,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提供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的收入,是指对列入规定招生计划的在籍学生提供学历教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具体包括: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并按规定标准收取的学费、住宿费、课本费、作业本费、考试报名费收入,以及学校食堂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伙食费收入。除此之外的收入,包括学校以各种名义收取的赞助费、择校费等,不属于免征增值税的范围。 再看公办学校课后服务,它不属于学历教育服务的范畴,课后服务是在正常教学时间之外开展的延伸服务。所以,从税收原理上讲,公办学校收取的课后服务费不属于免征增值税的学历教育服务收入。不过,在实际执行中,各地可能会根据当地的政策和实际情况来处理。有些地方可能会考虑到公办学校的公益性质和课后服务的初衷,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或者暂不征税等特殊政策安排。 综上所述,公办学校课后服务费原则上按规定是需要纳税的,但具体情况要结合当地的税收政策和相关规定来确定。学校和相关部门应该按照规定进行税务处理和公开,以保障费用收取和使用的透明度和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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