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税收代位权期限是什么,行使有什么限制?

我是一家企业的负责人,最近在处理税务相关事务时,听说了税收代位权这个概念。我想了解下税收代位权的期限是多久,以及在行使税收代位权的时候会有什么样的限制,这对我们企业处理税务关系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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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税收代位权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税收代位权是指当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而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害时,税务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纳税人的债权的权利。这一制度的设立主要是为了保障国家税收的及时足额征收。 首先来说税收代位权的期限。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税收代位权的行使要受到诉讼时效的限制。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也就是说,税务机关行使税收代位权,必须在诉讼时效期间内进行。如果超过了三年的诉讼时效,纳税人可以以此进行抗辩,税务机关可能会面临败诉的风险。 接着看看税收代位权行使的限制。其一,税务机关行使税收代位权的前提是纳税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并且这种怠于行使的行为对国家税收造成了损害。所谓“怠于行使”,是指纳税人能够通过诉讼或者仲裁的方式向其债务人主张权利,但却没有采取这些方式。例如,纳税人明明知道自己的债务人有一笔到期债务未偿还,但却不通过法律途径去追讨,导致自己没有足够的资金缴纳税款,这种情况下税务机关就有可能行使代位权。 其二,税收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纳税人欠缴的税款为限。税务机关只能在纳税人欠缴税款的数额范围内向纳税人的债务人主张权利。比如说,纳税人欠缴税款10万元,那么税务机关只能在10万元的范围内行使代位权,不能超出这个数额。 其三,税务机关行使税收代位权必须通过人民法院进行。税务机关不能自行直接向纳税人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必须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来判决是否可以行使代位权以及具体的执行方式。这一规定是为了保障纳税人及其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确保税收代位权的行使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 其四,专属于纳税人自身的债权,税务机关不能行使代位权。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这些债权与纳税人的人身密切相关,具有不可转让性,税务机关不能代位行使。 总之,税收代位权是保障国家税收的一项重要制度,但在行使过程中也受到诸多限制,税务机关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来行使这一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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