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是什么意思?有什么区别?
我在处理税务相关事务时,总是搞不清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不知道它们具体的含义是什么,在实际计算和纳税过程中又有怎样的区别,希望有人能详细解释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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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是税收领域里两个非常重要的概念,在纳税过程中发挥着不同的作用。 应纳税所得额是计算应纳税额的基础,它是指按照税法规定,在一定时期内,纳税人的收入总额减去允许扣除项目后的余额。简单来说,就是纳税人应该为这部分所得来缴纳税款。以企业所得税为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额则是纳税人根据应纳税所得额,按照适用的税率计算出来的,实际需要缴纳给税务机关的税款金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 减免税额 - 抵免税额。比如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居民个人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再按照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来计算应纳税额。 这两个概念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应纳税所得额是一个计税依据,它决定了纳税的规模和范围;而应纳税额是最终需要缴纳的税款金额,是应纳税所得额通过税率等计算得出的结果。简单来说,应纳税所得额是“基数”,应纳税额是“结果”。 总之,理解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的概念及其区别,有助于纳税人准确计算自己的纳税义务,避免因误解而产生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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