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应纳税所得额准予扣除的项目有哪些?

我在处理税务问题时,不太清楚应纳税所得额准予扣除的项目。想知道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哪些项目是可以扣除的,这些扣除项目有没有什么条件限制,具体的扣除标准是怎样的,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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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纳税扣除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应纳税所得额是指按照税法规定确定纳税人在一定期间所获得的所有应税收入减除在该纳税期间依法允许减除的各种支出后的余额,是计算企业所得税税额的计税依据。 在我国,对于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准予扣除的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有明确规定。首先是成本,也就是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以及其他耗费。比如一家制造企业生产产品所耗费的原材料、直接人工等费用,就属于成本范畴,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 费用方面,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例如,一家企业当年销售收入为1000万元,它的业务招待费发生了10万元,按照发生额的60%计算是6万元,但按照当年销售收入的5‰计算是5万元,那么只能扣除5万元。如果该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为200万元,当年只能扣除150万元(1000×15%),剩下的50万元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税金是指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比如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企业缴纳这些税金后,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 损失也是准予扣除的项目,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依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扣除。企业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资产,在以后纳税年度又全部收回或者部分收回时,应当计入当期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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