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项目有哪些?
我在做企业财务工作,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太清楚哪些项目是可以扣除的。如果扣除项目弄错了,会影响纳税申报的准确性,可能还会带来税务风险。所以想了解下,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项目具体有哪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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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所得额是指按照税法规定确定纳税人在一定期间所获得的所有应税收入减除在该纳税期间依法允许减除的各种支出后的余额,是计算企业所得税税额的计税依据。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项目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首先是成本,也就是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以及其他耗费。比如一家制造企业,生产产品所采购的原材料费用、生产过程中的人工成本等都属于成本范畴,这些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是可以扣除的。 费用方面,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销售费用例如企业为销售产品而支付的广告费、运输费等;管理费用像企业管理人员的工资、办公费用等;财务费用比如企业的利息支出等。这些合理的费用支出都能扣除。 税金是指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比如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这些税金是企业经营过程中的必要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 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企业发生的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依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扣除。 其他支出,是指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外,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例如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只要是符合规定的,也准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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