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在中国境内的应税增值税行为是怎样规定的?
我在国内做了点小生意,不太清楚什么样的行为算发生在中国境内的应税增值税行为。比如说我从外地进了批货在本地卖,这算吗?想知道具体有哪些情况属于这种应税行为,好了解自己要不要交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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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应税增值税行为。简单来说,应税增值税行为就是需要缴纳增值税的经济活动。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对于发生在中国境内的应税增值税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缴纳增值税。 这里的“境内”,销售货物是指货物的起运地或者所在地在境内;销售劳务是指提供的劳务发生在境内。比如您从外地进货在本地销售,这种货物销售行为就属于发生在中国境内的应税增值税行为,您需要按照规定缴纳增值税。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服务(租赁不动产除外)或者无形资产(自然资源使用权除外)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所销售或者租赁的不动产在境内;所销售自然资源使用权的自然资源在境内。例如,一家境外公司为境内企业提供咨询服务,虽然服务提供方在境外,但购买方在境内,这也属于发生在中国境内的应税增值税行为。 此外,一些特殊情况也有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这些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也属于应税增值税行为。 总之,判断是否为发生在中国境内的应税增值税行为,要综合考虑行为的性质、货物或服务的流向、主体等多方面因素,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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