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户遇到房屋无法正常使用的情况该如何定义处理?
我租了套房子,入住后发现房屋存在很多问题,比如水管经常漏水、电路也有故障,导致我根本没法正常生活。我想知道这种情况算不算是房屋无法正常使用,又该怎么去定义和解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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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当租户遇到房屋无法正常使用的情况时,首先要明确什么是“房屋无法正常使用”。简单来说,就是房屋的基本功能不能满足租户合理使用的需求。比如房屋的主体结构出现问题,像墙体倾斜、屋顶漏水等,导致租户无法安全居住;或者是房屋内的基本设施无法正常运行,如水电不通、燃气无法使用等,影响租户的日常生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也就是说,房东有义务提供符合正常使用标准的房屋给租户。 当租户发现房屋无法正常使用时,第一步应该及时通知房东。通知方式可以是书面的,如发送短信、邮件或者写书面通知函,也可以是口头的,但建议保留好相关的通知记录。通知内容要详细说明房屋存在的问题以及对自己使用造成的影响。 如果房东在合理的时间内没有对问题进行修复,租户可以自行维修,但维修费用由房东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规定,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要是房屋问题严重到无法居住,租户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房东未能提供符合正常使用标准的房屋,属于违约行为,租户可以据此解除合同,并要求房东退还剩余租金和押金。 在整个过程中,租户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如房屋问题的照片、维修记录、与房东的沟通记录等,以便在需要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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