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租户租期还没到但业主想卖房该如何处理?

我租了一套房子,签了两年的合同,现在才住了一年,房东突然说要把房子卖掉。我担心自己的权益受到影响,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是要被迫搬走,还是有其他的解决办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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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不破租赁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租户租期还没到而业主想卖房时,可按以下方面处理: 首先,我们要明确一些重要的法律概念。“买卖不破租赁”是一个关键原则,它的意思是,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房东把房子卖了,新的房主也不能随意终止原来的租赁合同,租户依然可以按照原合同的约定继续使用该房屋。这一原则保障了租户在租赁期间的稳定居住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业主虽然有权卖房,但租户依据合同享有的租赁权不受影响。租户完全可以要求继续居住到合同期满,新的房屋所有人必须尊重这个租赁关系。 其次,业主还有通知租户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也就是说,房东在卖房前,要提前合理的时间告诉租户,并且租户在同等的价格、付款方式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这套房子的权利。不过,如果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要购买或者房东把房子卖给自己的近亲属,租户的优先购买权就不适用了。 如果业主没有履行通知义务,损害了租户的优先购买权,租户可以要求业主承担赔偿责任。租户可以与业主进行友好协商,要求业主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通知义务,并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协商不成,租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优先购买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在整个过程中,租户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的证据,比如租赁合同、租金支付凭证、与业主的沟通记录等,以便在需要的时候维护自己的权益。总之,租户在面对这种情况时,要清楚自己的权利,通过合法合理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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