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租人致害房屋,承租人是否需要担责?
我把租来的房子转租出去了,结果转租的人把房子弄得挺严重损坏。我就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作为承租人需不需要对房屋损坏担责呢?心里一直很忐忑,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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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转租人致害房屋的情况下,判断承租人是否担责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几个法律概念。所谓房屋租赁,就是房东把房子交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一种合同关系。而转租,就是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把房子又转给别人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这就意味着,如果承租人经过房东同意进行了转租,而转租人对房屋造成了损害,那么承租人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这是因为,虽然房子实际是转租人在使用,但承租人与房东之间的合同关系并没有改变,承租人有义务保证房屋不受损害。 不过,如果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情况又有所不同。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八条规定,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如果房东在知道转租情况后六个月内提出了异议,那么转租合同可能会被认定无效。在这种无效的情况下,如果转租人致害房屋,一般来说,责任的划分会根据各方的过错程度来确定。如果承租人存在擅自转租的过错,可能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此外,如果在租赁合同中,对于转租以及转租人致害房屋的责任有特别约定,那么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来处理。合同是双方意思的体现,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约定优先适用。 综上所述,承租人是否对转租人致害房屋担责,要综合考虑是否经过房东同意转租、合同约定以及法律规定等因素。在遇到这种情况时,建议承租人及时与房东沟通,协商解决问题,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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